根据附件1: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长人社【2014】55号文件精神,自2014年9月1日起,在长大学生参保缴费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0元,待遇随之相应提高,即每人每年额度提高到20万,另外还有大额补助。现需2014年之前参保并在保的研究生按剩余参保时间每人每年补交5元差额。例如,2013年参保3年的研究生,剩余参保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,需缴纳2年差额,共计10元。
现将各年级需补交保险款人员、补交金额年限及相应金额公布如下:
12、13级基本保险补交(5元/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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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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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级硕士(包括已于14年硕博连读的同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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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级博士(含硕博连读和考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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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级硕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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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级考博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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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交年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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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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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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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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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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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交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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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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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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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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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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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交保险人员名单见附件2、3
补交时间:2014年10月8日下午2点—4点30分
补交地点:前卫南区唐敖庆楼A201
注:医保工作关系到每位研究生的切身利益,请各位同学及时补交保险差额(其他校区同学可以联系南区同学代交),确保能够及时参保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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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0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