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:
正在进行的“第三轮学科评估”工作中,需要统计“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境外合作科研项目”。之前,我们已经统计了大量符合要求的化学学科(除应用化学)的科研项目,目前还有部分的科研项目的相关信息我们无法统计,因此,希望各位老师将与您相关的项目信息补充完整。附件中(按负责人姓名排列)标红的部分是需要您补充填写的,已填写的信息请核对。
填写说明:
1、项目来源:国家重大科技项目、国家973计划、国家863计划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科基金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、境外合作科研项目、973计划、863计划、探索研究项目、预研项目、预研基金项目、部委级科研项目、省科技厅项目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。
2、项目下达部门:应与批文公章一致。
3、项目类型(项目级别):重大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面上项目、青年项目、国际(地区)合作项目、重大研究项目、子课题。
对于国家973、863等科研项目未标明“项目类型”的科研项目,可不填写项目类型;国家自然基金委重大研究计划请在“项目类型”中填写“重大研究计划”。若承担的是973、863等项目的子课题,请在“项目类型”栏填写“子课题”,并在“负责人姓名”栏填写本子课题负责人。
“司局/中心”组织但以省市或部委名义公开发布、评审,且有正式批文或合同的科研项目,可以计入。项目来源一般为“国家/全国/省/部委XXXXX项目/计划/工程”。
4、项目编号:填写合同编号。
5、项目名称:无特殊说明。
6、负责人姓名:无特殊说明。
7、项目开始时间、项目结束时间:统计时间段为2009年1月1日—2011年12月31日,开始和结束在此时间段均算。
对于2011年获批,但合同起始时间为2012年的科研项目,可以填写,但“本学科经费”必须是2009.1.1-2011.12.31实际到账的经费,没有经费到账的填写0。
对于2009年1月1日前已结题,但2009年后尾款才到账的科研项目,可以填写,但应按合同(文件)如实填写项目起止时间。
8、项目合同总经费(万元):无特殊说明。
9、属本单位本学科的到帐经费(万元):填写本学科在统计时间段(2009.1.1-2011.12.31)内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账目的经费,可包含配套经费(应有正式合同),不包括已拨付给子课题的经费。若到账经费若为外币,请按拨款时汇率折算为人民币。
10、参考信息:不用核对和填写。
烦请各位相关老师在3月12日(周一)15:00前将填写、补充、修改的表格发到chemdep@jlu.edu.cn邮箱中。
如有问题可与江宇航联系:13756550052、8516843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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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3月11日